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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陈先生来到下沙市场监管所,说要投诉下沙某房产中介。
陈先生说,自己原先租住在下沙某小区。今年5月,房东找到他,说自己要移民去国外,打算把这处房子卖掉,希望他赶紧搬。
半个多月后,陈先生来到家附近的一家房产中介公司,想先了解下行情。
“我在门口看他们挂牌的房源,其中有一套就在我所租住的小区,价格也比较合适。”中介公司一位姓张的小伙子接待了陈先生。小张说,如果想看房,必须先支付3300元房屋租赁意向金。
“我房子还没看,怎么就要交钱,万一房源不满意怎么办。”陈先生多问了一句。
对此,小张的解释是,先交钱再看房是现在的“潜规则”。“现在的房产中介都是这么操作,你不交钱就看不到房。”见陈先生还有些犹豫,小张继续给他吃“定心丸”:“我们是正规公司,缴费前会和你签合同,并且保证在一个月内帮你找到合适的房源。”
由于陈先生急着租房,所以当天就签了合同并支付3300元钱。但之后,陈先生看了好几个房源,都不满意。“后来,我还是托了朋友才找到新的住所。”
9月初,陈先生再次找到小张,以没有找到房源为由,要求退还意向金,但遭到了对方的拒绝。无奈之下,陈先生来到市场监管所投诉。
在市场监管所,陈先生给工作人员看了当时的合同:“上面白纸黑字写明,要在一个月内找到房源的。现在过去这么久,都没给我找到房子,凭什么不给我退钱。”
下沙市场监管所找到中介公司小张了解情况。小张说起陈先生,也是大吐苦水:“我带他看了好几次房,他都不满意,不是嫌朝向不好,就是嫌租金太高。”小张说:“之前,有个房源陈先生很满意的,我也帮他和房东谈好了租金,他也表示认可。但醉后我拟好合同,让他来签字时,他突然又说不满意。”
在工作人员的协调下,小张表示,既然房子不满意,意向金可以退一部分。“我每个月周末都加班陪他看房,总不能白干吧。”
醉终,小张愿意退还2300元钱,陈先生表示接受。
本报记者 汤晓燕 通讯员 陈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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