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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3月28日电(许维娜)27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对外发布五起典型商品房违规销售警示案例,其中包括西安名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被罚。
根据名单,陕西衡林置业有限公司因“预售资金未存入监管账户”被记5分和暂停该项目房屋网签销售;西安保亿名卓置业有限公司因“违规核验信息难住购房者”,被记2分;西安名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失信侵害购房者权益”被记10分、暂停房屋网签销售及新申请预售许可业务;西安市西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不按规定备案导致已售房被查封”被记10分、暂停房屋网签销售及新申请预售许可业务,同时该案被报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相关部门对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西安市住建局称,根据《关于实行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的通知》(市房发〔2017〕64号)要求,西安市不断加大对商品房违规销售行为的巡查力度,旨在进一步维护维护西安市健康、有序、和谐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据悉,自2017年起,西安市对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实行累计记分管理制度,计分超过5分将被暂停房屋网签销售,记分记录周期为半年,记录周期届满后,记分信息统一清零,违法违规行为列入其信用档案。
上述规定明确提出,对记5分以下(不含5分)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加记5分。对记5分以上10分以下(不含10分)的,在整改或行政处罚完毕前,暂停房屋网签销售。对记10分以上15分以下(不含15分)的,在整改或行政处罚完毕前,暂停房屋网签销售及新申请预售许可、销售代理业务,并在媒体公告。对记15分以上的,在整改或行政处罚完毕前,暂停涉事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关联企业房屋网签销售、新申请预售许可;注销涉事代理机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暂停其关联机构销售代理业务,并在媒体公告。
此外,对存在行政处罚或因违法违规销售引起重大涉稳事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机构,除记分处理外,还将纳入“黑名单”,报送西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附:
案例一:以其他方式收取购房款,未将购房款直接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陕西衡林置业有限公司在“希尔国际公馆”项目销售过程中,未及时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导致购房人无法正常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多次引起投诉。按照《西安市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相关规定,市住建局对开发公司作出记5分和暂停该项目房屋网签销售的处理决定。
案例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侵害购房群众合法权益
西安名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名京九合院”项目销售过程中,在与原购房人遗留问题尚未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未依法依规办理注销的情况下,将房屋再次销售,导致业主无法正常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多次引起投诉。按照《西安市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相关规定,市住建局对开发公司下发了《责令整改告知函》,作出记10分和暂停房屋网签销售及新申请预售许可业务。
案例三:未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涉嫌捂盘惜售
陕西尚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保利天悦”项目地块四车位销售过程中,在取得预售许可后未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车位及车位价格进行销售,多次引起投诉。按照《西安市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相关规定,市住建局对该公司作出记2分的处理决定。
案例四:未通过网签平台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未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申请登记备案
西安市西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明坊”项目销售过程中,未通过网签平台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未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申请登记备案,导致已售商品房被法院查封,多次引起投诉。市住建局对开发公司下发了《责令整改告知函》,作出记10分和暂停房屋网签销售及新申请预售许可业务的处理决定。同时,将该案报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相关部门对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案例五:未认真执行商品住房意向登记和公开摇号销售有关规定
西安保亿名卓置业有限公司在保亿·公园印项目意向登记信息核验过程中,未能对购房人意向登记信息进行认真核验,导致意向购房人无法正常办理购房手续。市住建局对开发公司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按照《关于做好商品住房意向登记和公开摇号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条款,作出记2分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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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房产咨询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