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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南京多位市民拨打扬子晚报96096热线电话,投诉位于江宁区秣周西路33号的远洋山水一期卖房时,对于部分楼层的阳台多了一堵墙只字不提,直到快收房了业主才发现差异很大,导致家中采光受影响。而更让业主气愤的是,开发商始终不给说法。律师表示,远洋山水开发商此行为涉嫌构成欺诈,应承担违约责任。
扬子晚报/扬眼记者 宋南飞
业主投诉:
快拿房了,才发现阳台上多了一堵墙
远洋山水楼盘一期业主魏先生告诉记者,他是大学毕业后留下来打拼的新南京人,2017年年底,花光了积蓄加上家人的支持,才在远洋山水贷款买了一套房。根据合同约定,远洋山水一期今年夏天就能交付,魏先生满心欢喜地坐等几个月后就能装修入住。
然而,醉近有细心的业主提前到工地查看,发现3楼和6楼的阳台跟其它楼层并不一样,会有一堵70厘米高的墙,这让同样买了3楼的魏先生心都凉了。“当时参观样板间时,阳台是全落地窗设计,销售人员也说以后我们拿到房子后跟样板间一样,在整个销售过程中并未提及3楼和6楼的阳台会有一堵70厘米高的墙,没有将这一不利因素明确告知业主。”魏先生气愤地表示,他在南京安个家不容易,如果早知道3楼的阳台不是全落地窗,他当时肯定就不会选择3楼了。“有了这堵墙后,我们3楼的采光比1楼的还差。”魏先生说。
主管部门:
图纸中有腰线设计,建议走司法途径解决
魏先生告诉记者,发现自家的阳台和样板间不符后,和他有同样遭遇的数十户业主曾经一起联系了开发商。但远洋地产的相关负责人却表示,这是因为3楼和6楼外部有装饰用的腰线,这个设计在施工前就已经在主管部门报备过,开发商是按照图纸施工的。对于业主们要求恢复成全落地窗阳台的要求,该负责人态度强硬,始终不肯给出一个说法。
业主们随后又将问题反映到了江宁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房管部门首先与城建局联系核实,表示在项目图纸中,3层和6层的确有腰线设计,阳台墙面高度与其他楼层不同。
报备时是有腰线的,但卖房时却不跟买房人明说,签约时在合同中也没有注明,魏先生等业主对此也提出了质疑。江宁区房产局表示,房管部门无法对远洋山水在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欺诈进行界定或执法,根据《商品房预售合同》第十八条,对合同存在争议的可至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说法:
开发商涉嫌构成欺诈,应承担违约责任
花了一样的钱买房,待遇却不同。同样的阳台,其他邻居家是落地的玻璃,自己家因为有了腰线就多出了一堵墙,不仅采光、通风受影响,后期还可能出现渗水和安全隐患,魏先生等业主自然无法接受。
江苏普善律师事务所彭平律师指出,样板房属于广告宣传性质,是开发商对购房者承诺的一部分,购房者基于开发商样板间内阳台样式结构及销售人员陈述与交付一致的承诺而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样板房的结构质量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现阳台部分与样板间差异较大,开发商此行为属于不诚信,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及《醉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开发商构成欺诈,购房人对因欺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享有撤销权,同时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魏先生告诉记者,目前远洋山水一期已有76户业主决定拿起法律武器,集体起诉远洋地产销售欺诈。对于该事件的进展,扬子晚报将会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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