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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怎样才能属于个人财产?要注意什么 临高县新房,临高的未来可以说是不可估量的,也是因此,更多人都选择在临高购房。
如今的临高县房价使得人们不得不对临高房子在意,不管是父母与子女之间,还是夫妻之间,因为临高房子而产生争议的例子数不胜数。很多夫妻结婚之后都会购临高买房屋进行居住,这个时候很多人就比较关心,夫妻婚后临高买房是否应该属于夫妻财产,婚后临高买房怎样才能属于个人财产?
婚后临高买房怎样才能属于个人财产?
1、婚前订立财产协议
若夫妻双方在婚前订立了财产协议,并经过公证。这样一来,婚后财产就会按照该财产协议执行,当一方使用财产协议中约定的个人财产临高买房时,临高房子就属于个人财产了。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女明星和富商结婚,都会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原因。
2、父母临高买房,然后赠与子女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海南房产,产权登记写在出资人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海南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旦离婚,不参与婚后财产分割的!
也就是说,比如男方把钱给父母,由父母出面全款临高买房,再赠与男方。购买行为是男方父母,海南房产登记的是男方父母的名字,然后再办理赠与手续,受赠人是男方,这样临高房子也属于个人财产。
3、夫妻协议好办理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共同或部分各自、部分共同。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双方在临高买房前可以商定购买的房屋归哪一方,建议在临高买房前夫妻双方签订好协议,写明房屋产权归某一方所有,然后到当地公证处公证,办理海南房产证时把公证书交给不动产登记中心就可以了,这样临高房子就永远属于某一方。
婚后临高买房应该注意什么事情?
1、海南购房时证件一定要准备充分
虽然夫妻共同临高买房时需要提供的证件非常多,但若想成功办理,那绝对一个都不能少。。办理房贷时还需要额外提供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
3、房屋份额分配好
夫妻共同海南购房时,醉好先把双方所占份额提前协定好,以免日后因此产生矛盾。如果夫妻双方选择共同拥有,则双方享有权益相同;如按份分割,则需提前说明,并在海南房产证上载明
4、准夫妻海南购房要注意
所谓夫妻婚姻存续是指从双方领取结婚证的那日开始算起,所以还没领证但已经打算结婚的准夫妻们就要注意了,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海南购房,一定要把房屋占有比例规定好。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意气,出资一方为了表现诚意,在海南房产证上写上对方的名字,这就意味着自己完全放弃了该海南房产的所有权。
临高买房优势:临高文澜文化公园位于海南省临高县,地处文澜江畔、新城之心,规划范围南起文澜大道,北到金澜大道,东至文澜江东岸地带,西抵市政大道。整个公园东西宽约1200米,南北长约2000米,公园内2公里长的牌坊,牌坊上刻有中华民族五千年的经典对联,建筑75根世界历史柱廊和75根中国历史柱廊,还要建设1个阿罗哈广场,1个哩哩美广场,1个临高古城和1个临高规划馆,同时还要拓展三四百亩的水面,建成水上娱乐中心,使之成为我省醉大的文化公园、生态公园,成为临高的一张“名片”和标志性建筑。,海南临高县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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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房产咨询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