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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海口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环境卫生管理局负责人就《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办法》将海口市生活垃圾分为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等四类,并明确了垃圾需经过哪些处理才能分类投放。《办法》将于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垃圾房和垃圾分类收集点。海南日报客户端记者肖帅 摄
《办法》规定,单位如果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的,将会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个人如果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的,将会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位于海口市秀英区天龙誉海湾居民区的干垃圾收集厢。海南日报客户端记者肖帅 摄
今后乱丢垃圾要被罚款
那么你知道垃圾要分哪几类吗?
投放前要注意些什么?
……
一图读懂
《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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